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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中国物流信息化十佳应用企业和十佳服务商”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02-21 17:15:00 来源:行业公众信息服务平台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提升物流信息化技术与水平,是促进我国物流业转型升级、整合资源、降低运行成本的重要手段。自2011年起,我会开展了推荐“中国物流信息化十佳应用企业和十佳服务商”活动,这些优秀企业在行业里起到了示范和推动的作用。目前,企业的物流信息化建设迈入了蓬勃发展的“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为物流赋予的新价值正在凸现,跨界融合也不断冲击着物流商业模式的创新,极大地促进了物流企业的转型升级。我会决定在总结往年评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17年继续开展“中国物流信息化十佳应用企业和十佳服务商”推荐评选活动。今年将着重评选出在“互联网+物流”行动计划下,作出突出成绩的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2017中国物流信息化十佳应用企业”、“2017中国物流信息化十佳服务商”

二、评选原则

(一)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过程严谨、有序、高效。

(二) 本次评选活动,不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评选范围

参评企业:物流企业、制造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物流信息化服务提供商以及有物流信息化应用的其它企业。

(一) 物流信息化应用企业评选涉及的领域包括制造企业物流信息化、商贸流通企业物流信息化、物流企业信息化和物流园区信息化四个领域。

(二) 物流信息化服务提供商评选范围包括为物流信息化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服务、平台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等领域。

四、评选条件

参评企业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企业近三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企业在物流信息化领域成绩突出,具有推广价值。其中:

应用企业:

(一) 企业具有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应用实践经验

(二) 需求明确,应用信息化管理取得了理想效果

(三) 其经验具有代表性,在行业内具有推广价值

(四) 企业在“互联网+物流”行动计划中,业绩较突出,并呈现良好的成长性

服务提供商:

(一) 企业在行业里具有一定知名度,企业产品须占有一定市场份额或拥有一定长期用户数。

(二) 企业能解决物流信息化实践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具备“互联网+物流”的创新能力,能够根据市场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

(三) 企业具有相关典型案例,用户反映良好。

(四) 企业服务形象良好,注重服务质量,建立客户服务管理体系。

对上述评选条件,企业需提供相关的数据和资料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评选方法

(一) 发放推荐评选表格

评选推荐表可到中国物流与采购网下载。网址:

(http://www.chinawuliu.com.cn)

(二) 评选方式

评选采取企业自荐或推荐:如专家推荐、媒体推荐、行业协会推荐等。

(三) 推荐表格及证明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回收和初审。

由我会网络部对回收的有效推荐表及材料进行整理统计,根据评审标准进行初审,并向评审委员会推荐40家候选单位名单。

(四) 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最后确定十家“2017中国物流信息化十佳应用企业”、和十家“2017中国物流信息化十佳服务商”。

(五) 奖励和发布

在“2017中国物流信息化大会”上宣布最终评选结果并颁奖。

在中国物流与采购网、《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现代物流报等媒体上发布获奖信息。

在中国物流与采购网信息化频道放置企业LOGO展示和企业网站链接3个月。

六、评审委员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牵头,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知名物流企业代表组成。

七、评选日期

(一) 2017年2月20日—4月30日,推荐期

(二) 2017年5月1日—5月30日,评审期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C座1515室

联 系 人:安菲 唐文文

联系电话:010—58566588—118、185

13488762027 18910477644

传 真:010—58566588-127 010—58566580

E-mail : rauiandy@126.com 2940577912@qq.com

 

附件:1.“2017中国物流信息化十佳应用企业”评选推荐表

      2.“2017中国物流信息化十佳服务商”评选推荐表

 二○一七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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