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2004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为推荐性的,其余均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 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 GB7258—1997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增加了“3 术语和定义”,明确了中置轴挂车、乘用车列车、电动汽车等概念;将“三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三轮汽车”,将“四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低速货车”,明确“农用运输车”实质上是汽车的一类;将“运输用拖拉机”更名为“拖拉机运输机组”,明确了拖拉机牵引挂车方可从事道路运输作业。
2、在“4.1 整车标志”中,⑴ 删除了 GB7258—1997 第
3、在“4.4 轴荷及质量参数”中增加了汽车及汽车列车、挂车的轴荷和质量参数的要求。
4、在“4.5 核载”中调整、细化了机动车乘坐人数(或乘员数)核定的要求。
5、在“4.8 图形和文字标志”中增加了“机动车的警告性文字均应有中文标注”的要求。
6、在“7.2 行车制动”中增加了部分重型汽车和挂车应装备防抱制动装置的要求,在“7.12. 制动报警装置”中规定了采用液压制动的汽车应装备液压传能装置部件失效报警装置的要求及安装具有防抱制动装置的汽车应具有防抱制动装置失效报警功能。
7、在“7.13 路试检验制动性能”中增加了用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 MFDD 检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行车制动性能的规定;在“7.14 台试制动性能检验”中增加了乘用车和总质量不大于
8、在“
9、在“8.5 其它电气设备和仪表”中增加了部分汽车应安装行驶记录装置的要求。
10、在“9 行驶系”中增加了乘用车用轮胎应有胎面磨耗标志的要求(未完,请下载完整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