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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29日,省交通运输厅在昆明举办由亚洲开发银行组织的《关于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早期收获”的谅解备忘录》培训。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马德芳出席会议并致辞。他指出,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不断发挥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地缘相近、人缘相亲的优势,加强与周边各国在交通运输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基础设施方面,我省通往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的“五出境”公路通道中,国内段已基本实现高速化,这为我省与周边国家开展道路运输合作奠定了重要的硬件基础。马德芳建议亚行进一步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进一步推动区域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进程,实现互联互通,造福各国人民。
2018年3月,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六国政府共同签署了《关于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早期收获”的谅解备忘录》。按照商定的工作计划,《早期收获备忘录》将于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届时,除缅甸外的GMS五个国家车辆持GMS行车许可证和暂准入境单证(TAD)便可在《便运协定》规定的线路上通行。缅甸将于2020年6月1日加入《早期收获备忘录》的实施计划。这是自《便运协定》签署以来,大湄公河次区域运输便利化发展历史上迈出的跨越式一步,将进一步推动整个区域运输便利化,促进区域货物和人员往来。首期各国签发的行车许可证和暂准入境单证不超过500份,有效期1年。有效期结束后,可根据需求延期,由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便利运输委员会商定。
为做好《关于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早期收获”的谅解备忘录》实施准备工作,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于4月和5月分别为口岸运输管理部门、海关部门和我省运输企业举办了3期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