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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2012-06-28 14:54:00 来源:行业公众信息服务平台 浏览:1959

交通运输是我国节能减排三大重点领域之一,交通运输行业能源消费量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8%,三分之一以上的汽柴油等石油制品消耗在交通运输领域。交通运输部党组高度重视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战略部署,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作为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促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全面部署,精心谋划,务实推进,在“十一五”期间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十二五”起好步、开好局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进入“十二五”,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理论创新与行业实践相结合,坚持示范试点与推广应用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节能减排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全面部署行业“十二五”期节能减排工作。李盛霖部长多次主持召开部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行业节能减排重点工作。部先后印发了《关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和《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将国家“十二五”规划节能减排工作总体要求、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战略部署与行业实际相结合,为做好“十二五”期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纲领性指导文件。

(二)认真落实国务院确定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一是继续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自201131日起所有申办营运资格的新购车辆(含进口车辆)必须符合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的车型不得投入营运。截至201111月,部已累计审查公布了17批共22492个达标车型,新进入运输市场的达标车型总计251.8万辆,节约燃油142.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60.2万吨。二是继续严格实行客运运力调控政策。对于年平均实载率低于70%的县际以上客运班线,一律不得新增运力。对一类客运班线、与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平行的客运班线,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增运力。对与现有班线重复里程在70%以上的二类以上客运班线,严格控制新增班线和运力。三是启动了甩挂运输首批试点工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确定甩挂运输首批试点项目(单位)的通知》。截至目前,全国首批实施26个试点项目,40个甩挂运输场站已经全部动工,完成建设投资18.5亿元;新购置牵引车和半挂车4225辆,总投资8.2亿元,甩挂运输推荐车型占新购置车辆的83%;试点项目共投入甩挂运输车辆9453辆,开通一定规模的甩挂运输作业线路130多条,已辐射到全国20多个省份。通过试点,甩挂运输模式较传统运输模式平均单位运输成本下降了10%20%,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了15%20%2011年,26个试点项目共拉动全社会节约标准煤约1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近22万吨。

(三)不断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2011年,专项行动得到不断深化。“车”:积极推进甩挂运输;发布了行业标准《汽车驾驶节能操作规范》;举办了机动车安全节能驾驶竞赛。“船”:组织实施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经沿江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审核批准列入拆解计划的船舶已达3742艘,拆改完工船舶3105艘,核准使用中央补贴资金3.85亿元;推广内河船舶免停靠报港信息服务系统;推进船用岸电技术应用;开展天然气船示范项目。“路”:加快推进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已经开通ETC的省份达20个,建成ETC专用车道3200条,ETC用户突破200万户;开展高速公路运营节能技术应用与示范工程。“港”:继续推广应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和港口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油改电”;推广港口机械节能运行控制技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也对专项行动参与企业予以重点支持。据统计,2011年专项资金支持专项行动参与企业申报项目占项目总数的34%,补助资金占补助总额的48%2012年第一批专项资金支持专项行动参与企业项目占项目总数的28%,补助资金占第一批补助总额的23%

(四)持续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组织完成了部重大课题“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研究”。部印发了《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和《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工作方案》。2011年选择确定天津等10个城市开展试点,组织评审并批复了试点城市实施方案,试点工作进入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又选择确定北京等16个城市开展第二批城市试点,扩大了试点规模,提升了试点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26个城市试点必将为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提供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激励引导作用。“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年、2012年专项资金申请指南,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组织开展了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和审核工作。2011年对122个项目给予了资金支持,补助总额2.5亿元。经核算,除无法准确计算节能减排量的交通运输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类项目外,2011年度补助项目形成的节能量为31.5万吨标准煤,替代燃料量为22.4万吨标准油,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3.8万吨。2012年专项资金分两批申报,第一批已对89个项目予以支持,补助总额1.5亿元。专项资金对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了积极引导作用。

(六)大力推广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和节能产品技术。2011年确定并公布了20个交通运输行业第四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前四批共80个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对总结节能减排经验、推广节能减排技术、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已基本完成第五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的组织推荐和评审,即将发布。2011年还确定并公布了30项“十二五”期第一批全国重点推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产品技术,为交通运输企业选择节能产品、技术提供了指导,对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发挥了推进作用。

(七)继续强化科技研发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支撑作用。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统计监测及低碳政策研究”,启动实施了“公路甩挂运输关键技术与示范”等部重大科技专项,继续推进“公路运输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及系列标准研究”等科研项目。进一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开展了“高速公路运营节能技术综合应用研究及示范”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内河船舶电力推进系统”等节能减排类科技成果被列入2011年科技成果推广目录。批准发布了《汽车驾驶节能操作规范》等行业节能减排相关标准,启动了相关标准研究项目。

(八)积极参与国际应对气候变化谈判。部六次组团参加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和国际海事组织(IMO)框架下的谈判,出席了UNFCCC德班会议和IMO62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向IMO提交了四份政策和技术提案,会同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报请国务院批准了坎昆会议后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谈判对策,有效维护了我国整体利益和行业发展利益。部还组织中远、中海、河北远洋等12家远洋公司开展了船舶能效水平调研,初步掌握了我国远洋船舶能耗总量、单位能耗及能效管理水平等基础数据,并与国际具有代表性的船舶能效水平进行了比对。

(九)广泛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宣传交流培训。利用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成效,积极组织参加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在多双边领域加大行业节能减排对外宣传力度,利用多双边会议和各种交流活动,学习国外先进经验,为推动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走出去”和技术出口创造条件。举办了“2011中国节能与低碳发展论坛”交通节能分论坛、“2012中国交通发展论坛”低碳交通分论坛、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培训班、第二届机动车驾驶员节能技能竞赛等活动,宣传推广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理念和技术。

(十)努力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印发了《交通运输部机关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等,完善了机关节能工作制度。继续做好部机关节油节电节水工作,2011年部机关用油量同比持平,用水量同比下降1.28%,被国管局和北京市水务局评为“北京市节水型单位”,部机关办公楼扣除因通信中心、海事、救捞、公安机房等用电设备增加带来的新增用电量后,用电量同比下降5.49%,完成了国管局确定的2011年度节能目标。进一步加强了对部属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指导和能耗统计工作。

二、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经验

“十一五”以来,交通运输行业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下一步继续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要不断提高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近几年,交通运输行业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由宣传发动到务实推动,认识在不断提高,行动在逐渐自觉,力度在逐步加大。全行业充分认识到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对于促进交通运输发展方式转变、加快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实现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逐步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谋划,周密部署,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做到长期有目标,年度有重点,件件有落实,有力提高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管理水平。

第二,要不断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管理机制。近年来,交通运输部适时调整并不断强化节能减排工作领导机构,加强部内外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逐步完善节能减排工作管理机制和法规标准规范体系,探索建立节能减排工作长效机制。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也不断加强并稳定节能减排工作管理机构,充实管理队伍,提高管理人员的认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全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管理力度不断加大,管理机制不断优化,管理效能不断提升。

第三,要制定并实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规划。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做好国家和地方综合规划中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部分,研究制定并发布了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专项规划,采取必要措施,贯彻落实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了规划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先导作用。

第四,要突出交通运输企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企业是节能减排工作的主体。近年来,广大交通运输企业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开发应用适合本企业实际的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以实际行动打造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企业,为持续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作出了实际贡献。

第五,要充分发挥科技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支撑作用。科技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交通运输科研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内的研发部门,能够树立为行业发展大局服务的意识,找准着力点,选好创新点,克难攻坚,积极创新,不断加强科技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支撑力度,促进了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提升和深化。

第六,要抓好节能减排示范试点和专项行动。近年来,组织开展的节能减排示范项目、节能产品技术推广、“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等工作,以点带面,充分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了行业对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共识,促进了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持续深入。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交通运输结构性矛盾尚未根本解决;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服务体系仍不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监管能力还有待提升。

三、下一阶段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节能减排工作形势更加严峻,压力更大,责任更重。李盛霖部长在2012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要求,要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大力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实现交通运输集约、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具体要求,组织落实部发布的《关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及部门分工方案,适时发布《交通运输行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确保国家和行业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深入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继续深化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相关政策研究。继续组织做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推进力度和对试点城市的支持力度,及时总结宣传试点经验,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部从今年开始,重点在四个城市,即武汉、南昌、厦门和无锡,组织开展低碳交通城市试点;在四个港区,即天津港、青岛港、连云港港和蛇口集装箱码头港区,组织开展低碳港口试点。

(三)继续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组织做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切实发挥“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示范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参与企业的支持与引导,逐步建立有利于发挥专项行动示范作用的长效工作机制。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强行业指导,强化行业监督,督促行动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激励机制。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激励机制研究,探索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调查工作。完善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研究建立节能减排量第三方审核制度,推进项目区域性管理和主题性管理,探索建立“立项评审、资金使用、过程跟踪、项目验收”的项目管理模式,加强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加强并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推进能源利用在线监测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能源利用统计监测研究。继续完善交通运输能耗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巩固并适度扩大监测范围,不断提高监测数据质量。组织开展普通营运货车、内河船舶能源利用状况远程监测试点。进一步研究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考核体系方案。

(六)继续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一是继续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二是继续执行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运力;三是继续推行公路甩挂运输;四是因地制宜推进天然气汽车在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及港口中的应用;五是深入开展绿色汽车维修工程;六是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电话预约服务模式试点;七是加大对天然气船舶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八是制定并发布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相关标准。

(七)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大科技专项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相关政策软科学研究。促进节能减排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发布包括节能减排技术在内的年度交通运输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启动节能低碳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深入推进节能科技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继续推进节能减排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八)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宣传交流培训,继续做好应对气候变化谈判。大力宣传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经验与成效,着力打造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百千”工程(十个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一百个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一千家“车、船、路、港”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参与企业)。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学习培训与竞赛活动。继续积极参与UNFCCCIMO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谈判,深入开展船舶能效履约研究。

交通运输行业正在积极构建低碳绿色交通运输体系。李盛霖部长指出,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是实现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我们坚信,通过科学规划,务实推动,定会开创“十二五”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新局面,圆满达成国家和行业确定的“十二五”节能减排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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