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1月20日,财政部和外交部联合印发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日前,交通运输部财务司负责人表示,交通运输部将按照《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直属单位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外事资金使用效益。
《办法》规定,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因公临时出国要认真履行计划报批制度,严控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应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经费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总额,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
《办法》强调,出访团组应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和住宿,省部级人员安排普通套房,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
《办法》要求,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对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虚报套取出国经费、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费用等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