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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运输管理规范

2011-05-15 21:57:00 来源:行业公众信息服务平台 浏览:5221

云南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运输管理规范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规和规定,参照有关国家和交通部行业标准,结合我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实际,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车辆、设施、设备的要求和管理, 危险货物运输、作业管理、运输管理档案及台帐的建立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云南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含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用以指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运输管理。

二、基本要求

(一)企业应通过州(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资质认定,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取得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

(二)企业所拥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达到规定的技术条件,取得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证》。

(三)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从业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管理

(一)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企业应成立以企业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领导企业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2、企业应根据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相关专业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3指定专门部门或专门人员负责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教育、相关业务的培训和车辆及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4、企业应成立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在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时及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实施紧急救/求援工作。

(二)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各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以及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企业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组织机构、明确企业相关责任人、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车辆及设备管理人员等各个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职责,并按照各自的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

2、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明确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的部门、人员或检查项目,并定期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原则上监督检查工作每月应不少于1次,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并进行跟踪,确保消除事故隐患。

3、安全例会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例会,遇有特殊情况应随时召开,做好会议记录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企业应制定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建立相关部门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档案。

5、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企业应按照所从事经营的危险货物种类分别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其基本内容必须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的相关要求分别对许可运输的危险货物种类制定详细操作规程,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各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企业应制定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和落实各个岗位人员的责任。

7、车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企业应制定完善的车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加强车辆检测、维修、维护、运行管理、车辆清洗消毒管理、标志灯牌管理、GPS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理器材管理等制度,加强对车辆、设备的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8、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企业应制定行之有效的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每次演练应制订具体的演练内容和方案,认真做好演练记录,及时总结和改进,提高员工处理各类事故的应急能力。在发生危险货物事故,需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时及时启动。

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设施、设备的要求和管理

(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设施、设备的要求

1车辆的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GB7258)、《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和《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车辆应达到《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的一级车辆技术标准。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要求,悬挂危险品运输标志。

4、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罐车、罐体应有质检部门颁发的《检验合格证》或《使用登记证》。

5、车辆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装置,切断总电源装置应安装在驾驶室内。运输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车辆的排气管,应安装隔热和灭火星装置,并配装符合《汽车导静电橡胶托地带》(JT230)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运输需控温危险货物的车辆,应有有效的控温装置。

6、车辆应当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有特殊要求不能安装GPS的,应当安装行车记录仪。

7、运输剧毒品、爆炸品、遇湿易燃物品、放射性物品、感染性物品和有机过氧化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对于运输瓶装气体的车辆,应保证车厢内空气流通。

8、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车辆专用车辆罐体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车辆专用车辆罐体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

9、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10、禁止使用移动罐体(罐体集装箱除外)、货车列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倾卸式车辆只能从事散装硫磺、萘饼、粗蒽、煤焦沥青等危险货物运输。

11、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配备有与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设备,具有消防部门出具的安全合格证明。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1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12、用于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属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规定的技术要求;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属具,应有消除产生火花的措施。

(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设施、设备的管理

1、企业应按规定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

2、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运输。罐式专用车辆应当在罐体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3、加强对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管理,确保标志齐全、醒目。

4、强化对车辆设备、应急处理/救援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用具的管理,保证各种设施设备、用具齐全有效。

5、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4号)的有关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作业,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6、车辆维修选择在具有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7企业应建立GPS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制定和落实GPS管理制度,对车辆实行实时监控,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管理。

五、危险货物运输、作业管理

     1、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和相关标准,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的组织管理,对危险货物运输实行统一调度,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行车日志记录工作。

2、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应按照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附件一)的要求执行。

3、运输、装卸作业严格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附件二)和企业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企业应加强运输安全管理,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运输过程的实行实时监控,确保运输安全。

六、建立和完善的运输管理工作档案、记录和台帐

企业应建立和完善运输管理工作档案、记录和台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2建立完整的车辆技术档案,应一车一档,资料齐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车辆的基本情况,包括车辆出厂合格证复印件(指新增车辆)、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

2)云南省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

3)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维护及检测情况,包括二级维护合格证、维修合同、检测报告复印件;

4)罐体检测合格证或使用登记证复印件;

5)承运人责任险保单;

6)驾驶员驾驶证(含身体条件证明)、危货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

7)交通事故记录(含货运车辆交通责任事故登记表、

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8)行驶里程记录;

9)车辆变更记录。

3、建立以下基本台帐: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台帐(附件三)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基本情况登记台帐(附件四)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调度、运行记录台帐(附件五)

4、督促驾驶员做好行车日志记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加强管理,督促驾驶员认真做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行车日志》(附件六)记录。并定期收集整理,以掌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运行情况。

5、做好以下记录和登记:

1)安全会议记录。

2)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3)安全教育与培训记录。

4GPS监控记录。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登记表(附件七)

七、主要相关法规及标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企业加强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认真贯彻落实,主要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  

附件:

1、JT 617-2004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pdf

2JT618-2004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pdf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台帐.xls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基本情况登记台帐.xls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调度、运行记录台帐.xls

6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行车日志.xls

7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交通事故记录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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